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
、业主提供申请,资料齐全到政务大厅受理(1天)
2、在征地事务测绘时并组织地产、地籍实地调查(不计
3、需招拍挂出让的按招拍挂程序办理,协议出让则由地产股拿出会审(送审)意见(2天)
5、相关股室整理会审意见,并用电子档移交局办公室(1天)
6、局办公室出具会审纪要(3天)
8、局长审核(1天),用地户缴费后办理批文(1天),
9、转地籍股登记发证(如要交易的转交易所)
1、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需用地户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为个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如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资格确认书、挂牌公告、出让方案审批表、竞买申请书、竞得通知书,规划要点、土地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由交易所提供情报给用户)、土地价款及税费票据。
2、符合协议出让的,需要提供情报用地申请、宗地图、住建部门出具的规划要点函、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为个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如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评估报告、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15个工作日(不含测绘和外业调查时间)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流程图
外业测绘、地籍权属调查(不计时)
需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首先住建部门出具规划要点函(不计时)
划拨土地转出让或协议出让由地产股拿出意见(2天)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不计时)
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确定底价(不计时)
国土、国资、财政、政府签字(不计时)
办公室汇总各股室意见,出具会审纪要(3天)
用地户缴费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1天)
转地籍股登记发证3天(如要交易的转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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