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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租的房屋要有哪些条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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