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及程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办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2. 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8. 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
具体而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
1. 买卖: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蕞广泛方式,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 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在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 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 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和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操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了解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助于土地使用人在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且能够顺利完成转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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