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大厂裕坤地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月17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幸福”)发布公告,宣布其控股子公司廊坊京御与合作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在大厂裕坤的表决权和董事会席位,导致不再拥有控制权,大厂裕坤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此次合作协议调整后,廊坊京御在股东会的表决权由51%调整为以其持有大厂裕坤40%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席位调整为2名。根据公告,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大厂回族自治县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4日,注册资本为10.5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国,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蒋谭南路20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股东构成方面,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香河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贯天德俊科贸有限公司持股30%。
华夏幸福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不再将大厂裕坤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改为按权益法核算,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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