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指标优化)批前公示
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指标优化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思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指标优化申请。长沙思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名下宗地位于黄兴镇长安村,分别于2005年(西侧地块9282平方米)、2019年(东侧地块10256.06平方米)通过出让程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控高≤24米。该两宗地块现已完成宗地合宗手续,属于《长沙县黄兴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2016-2030)》覆盖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
现建设单位思胜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申请提高该宗地的规划条件指标的建筑密度,落实国家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我局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利于支持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项目建设的原则,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已组织相关专家、部门结合片区规划和拟实施方案进行了会议审查、论证并原则通过。该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中的建筑密度拟调整优化为:≤60%,其余不变。本次调整不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不涉及土地价款。
2、图纸名称:修改前后控制指标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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